2015年12月10日

[外電翻譯] 新的巴黎氣候高峰會協議草案出爐

       本週三由美國國務卿John Kerry公布了,經全球195個國家協商的一份新的國際氣候協議草案。
      

       這份草案還是存有一些未解決的問題,紐約時報記者指出:
       
    1.  會談的目的是讓從工業革命以來,氣溫增加幅度維持在攝氏2度或遠低於2度? 
        (事實上,2度的目標是很難達成的。假設所有國家的碳排放都依合約實施,長期來看仍會升高2.7到3.5度。就算只有升高1.5度,島嶼國家也會面臨氣候災難的影響。 
     
    2. 草案中提到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要如何實踐?富裕的國家如美國,代表「共同」。雖然已開發國家造成氣候暖化,開發中國家佔了全球近三分之二的碳排放量。貧窮國家代表「有區別的」,因為他們在這個議題上不具有歷史性的責任。而貧窮國家希望文件中強調他們需要許多經濟和技術的支援來達到此目標。

    3. 當提到化石燃料,長期目標是「零溫室氣體排放」、「碳中和」或「減碳」?石油生產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對「減碳」一詞已有疑慮,因為代表要快速並永遠的停用化石燃料。雖然科學家普遍認為全球經濟應該轉型,改只使用可再生的能源。

    4. 是否所有國家都同意建立美國極力推動的可以查核的碳排放制度?這是問題的癥結點。多數國家都缺席本週的會議。故這份草案僅有形式上的意義。但國務卿John Kerry和歐盟想要建立嚴格、數據化的制度,可以讓全球各國互相監督其他國家是否有達到他們碳排放的目標。許多國家抗拒這種量化的方法。

    5. 以資金和技術來協助貧窮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的國家,應該是富裕的國家或是所有有能力的國家呢?

    6. 應建立什麼預防措施來協助因極端天氣而有長期基礎建設、健康和生命危害的國家呢?

Source: NY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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